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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5月16日

生活在继续

睡不着 随笔

时间一分一秒从不停止,我的成长也从不停止,尽管我想停滞不前,但生活的浪涛还是在我没有向此地告别的时候将我冲向彼岸。我默默地接受这着这个铁一般的事实,但心里又有些不愿承认,我还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走就已经被推上了一条莫名其妙的道路,周围的人们飞一样的奔跑,留下我一人在原地纳闷,我在考虑是否该跟着他们跑,就像他们中的大多数一样不知道自己跑向何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我考虑的结果是:否。

我知道现在的我在慢慢将自己逼向绝境,我的未来已见雏形:无才,无德,无家,无业。究竟处于绝境的未来的我会做出怎样的举动,连我自己也猜不到,就像我用最后买馒头的救命钱买了一张彩票。

我的主张是,到时候再说。

我临近毕业,却已经放弃了找工作的打算,因为爸爸告诉我一两年之后我要出国,我的确想去,因为我已经受够了中国现在的状况,不是我不爱国,我也想爱,但

于是我打算用这两年的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看看自己能到什么地步,不成功也无所谓,两年之后又是一个新的起点。

如果出国后依然不成功我还没想过,大概就是在那里结婚生子领救济金度日吧,谁知道呢。也许狼狈回国也说不定。对于未来的不确定,我不愿去想,想那么多没用。

我不知道我现在心里是怎么想的,抽烟抽得我脑子都傻了,连自己想什么都无法把握,我弄不清我现在应该去做我想做的还是去做我应该做的。但现在为止我还没有想明白。慢慢来吧,总有一天我会恍然大悟的,希望那时为时不晚。

对于人生,我会想清楚在去做。我很诧异自己竟会看不清自己,而我又不屑于考虑他人对于我的看法,于是我就这样疑惑下去,在疑惑中慢慢变老。

我不会去后悔,那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反省什么的都是屁话,早干嘛来的。为什么不想清楚再做。对于未来世界偌大的不可知岂能草率决定,于是我一直在想。这在别人眼里即是荒废。

别人,干扰我正常生活的主角。太多的别人让我不能自由自在。为什么他们对自己以外的兴趣会高于对自己的兴趣,有兴趣是你的事儿,我无权干涉,但你倒是为我好啊,妈的解决自己心理疾病的方法就是给别人下绊儿,让别人也崩溃,直到所有人都病了,所有人也都正常了,你也就正常了,试问:你他妈是人么。

大家为什么不能平心静气的解决问题,非要为身外之物争个头破血流,那就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在枪林弹雨中数钱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我宁愿在夜深人静时数星星。

终于困了,我很高兴,但我又不敢太高兴,我怕又不困了。

5月12日

黄金一周——周记

五月一号,星期二,晴

今天本应该去奶奶家,陪奶奶打麻将,和姑姑、姑父、叔叔、婶婶们汇报自己就业情况。但我没有,我去了MIDI音乐节。逃票进去的,因为和我一起去的两个兄弟他们太屌了,我都怀疑他们是越狱出来上大学的,他们带我翻过了层层关卡。在音乐节上我喜欢上了一支叫GALAXY的乐队。崇拜起一个叫PD DOGGYHIP-HOP歌手。看了涂鸦的全过程并吸食了不少有害涂料。看见好多裙子和大腿,还不错。看见很多喝多了的朋克,真2B。终于看到了窒息乐队的现场演出,并且在主舞台的无敌躁动区和很多陌生人搂在一起蹦着、喊着、甩头、咆哮、群体乱撞、头晕目眩,直到乐队退去。我是真虚了。然后去喝啤酒吃肉串,酒足饭饱醉意盎然后,继续随着hatephere的音乐以饱满的精神和虚弱的身体投入到更加剧烈的抽风中。

11点,我回到学校,在校门口买了一个夹肉的鸡蛋灌饼,在此向灌饼夫妇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他们为了我能不饿,甚至不惜牺牲掉黄金周夜晚的夫妻生活,这种劳动人民的无私精神实在可歌可泣,我不禁想起了“谁是最可爱的人”。在这没有战争的年代,放大假还为人民服务的人就是最可爱的人。我想起了五道口、麦子店、松榆里、回龙观的发廊姐姐们,她们用自身微不足道的灯红酒绿将北京的不眠城堡筑起女儿墙,她们用不怎么美丽但毫无遮掩的大腿构建了人民大众意淫空间。她们真无私啊,因为光看不要钱。我的思绪飞到了东北,那里是发廊大姐们的故乡,长白山脉下黑土地上孕育的无数大姐们背井离乡,来到了祖国首都,将青春年华献给了所有饱暖思淫欲的北京人民。我喝多了,不着边际的想了很多,但事后大部分都忘了,只记住了这感人的一幕。

五月二号 星期三

这天我从零点开始一直到早晨八点半一直是醒着的,前两的小时合同学蛋逼,然后看了利物浦与切尔西的半决赛,这场比赛被拖入了点球决战,利物浦门将雷纳疯B似的凭一己之力将切尔西荡在决赛之外,全看完之后发现天亮了,鸟儿在歌唱,二四十小时内身体精神严重透支,我决定回家好好睡一觉。

一个半小时后我回到了家,倒头便睡,这一睡就是10个小时。

五月三号 星期四

凌晨两点四十五,欧冠联赛半决赛第二轮,Manchester united VS AC Milan ,第一轮曼联主场32获胜,鲁尼闪光,令我心情愉悦。今天我穿好球衣,站在电视前,拿着啤酒等待九十分钟后的狂欢。我坚信曼联必胜。但,顽败。操他妈的。七天中令我最不爽的事儿。不多说了,只能怪圣西罗场地太烂,裁判哨太偏。

剩余时间:踢实况,我用曼联,电脑用AC,解心宽罢了。

五月四号 星期五

忘了干什么了,好像就是踢实况。聊qq,虚度光阴之类。

五月五号 星期六

去怀柔吃红鳟鱼,要了两条鱼,一条红鳟烤着吃,一条金樽生吃,当真不错,当真不错,旅游这东西过于抽象,什么山水景点,非丽即奇,要么就是蕴含着国家的龌龊历史,反正对我是没什么吸引力。还吃把土特产吃到肚子里觉得踏实,由种将地域风韵存于心中的错觉。

今晚电影台两部很牛的电影连着播,一部是霍元甲主演的李连杰,错了,李连杰主演的霍元甲,另一部是指环王3-王者无敌。这两部电影并没有什么可比性,所以我不会那帮傻B似的看个电影也不老实,也要以小见大的对中国和外国的文化差异文化水准作什么横向比较,老大不小的装什么孙子。

五月六号 星期日

回学校了。因为要做英文翻译。

至此,我缩水的黄金周结束。

5月10日

嗡嗡嗡嗡

蚊子之于吾如洪水猛兽,少令吾刺痒难耐,多则令吾血亏而亡。凡与蚊子两军对垒,吾未曾不丢盔弃甲节节败退,问河曲智叟,何故?其曰:“连他妈释迦牟尼都满头是包,何况你小子乎。”吾恍然大悟,叹道:“下辈子当个老干儿!吃了你们丫N的!”

 

 

我被兽群攻击了,我曾经一度想挽回颓势与他们作殊死拚争,但最终我精疲力竭,于是溃败。

今夏来得如此之快让很多人措手不及,两天内温度激增轻而易举冲破30度大关,将夏的概念撞进还怀着荡漾春心的人们的头脑中。然而却这并未影响后知后觉的我。我会觉得,嗯?今年的春天格外热啊

这两天住校,宿舍的脏乱差给野兽们提供了良好的栖息之所,也正是他们的围攻让我意识到了夏天的到来。第一天,当我躺下的时候,耳边传来了“嗡~~~嗡嗡”的声音,但我并没有紧张也没有慌乱。

老师:“小新,地震来了怎么办?”

野原新之助:“嗯,吓一跳!”

老师:“只是吓一跳啊然后呢?”

野原新之助:“嗯,不在乎!”

就是这种心态,我继续安稳的睡着,没有采取任何防御措施,结果凌晨四点痒醒,或者说是下意识的挠自己,最终给自己挠醒。

我一向对夏天没好印象,但我却总想不起来是为什么,于是每年我就会重新诠释一次记吃不记打这句发人深省的话。

我的手指和小臂被叮了两个包,很痒,但我没有挠,因为我知道忍过去就不痒了,于是我忍着,想着各种事情来分散精力,最终还是我最喜欢的田中爱同志战胜了痒痒。我想着她的音容笑貌再度睡去,并且睡得很熟。

然后到了第二天夜里,我在床上翻译参考文献,这时一支野兽飞了过来,好像一只蝴蝶,飞进我的窗口,你从哪里来,我的朋友,我抓了一把,碰到但未命中,正可谓虽不中而不远矣,不一会它又出现在我的视线内,于是我又抓了一把。张开手一看,一具尸体出现在我的指缝中。我高兴得向大家宣布,心灵手巧嫉恶如仇的我打死了一只野兽。大家夸我武功高强。

五分钟后又出现一只,这次我失手了,我抓了它两次但都没有抓到,于是它就这样消失了,再也没出现过。10分钟后我去上厕所,突然发现它跟了过来,一直跟我到厕所,然后我佯装没瞧见它,若无其事的小便,慢慢悠悠的收起工具,然后突然跑回宿舍,把门一关,满脸释然。我说,弟兄们,我结下梁子了,有只野兽一直跟我到了厕所,但我把它锁外头了,这一定是我刚才杀害的那只的弟弟,我杀的那是老大,三寸丁,枯树皮,跟我到厕所的是老二,打老虎,擒方腊。这时同学问我打算当西门庆还是当潘金莲,我说我当你大爷。他说他大爷死了,我说你真光荣。

在一片欢声笑语结束后,宿舍重新恢复了安静,不一会儿便鼾声四起。

凌晨两点半,我又把自己挠醒了,没全醒,迷瞪。我知道我又跟黑妞似的,被咬了。于是我又想起了田中爱同志,继续回忆她的音容笑貌,但这次田中爱同志让我失望了。我的手始终在身体的几个地方不停游走,最终构成一个循环,就像学校保安查夜,每次都按着同一路线把路点儿走一遍。

这时我决定,像男人一样战斗!我不是一个人,我不是一个人,(注:“不”字是重音)西门庆、潘金莲、王婆在这一刻灵魂附体,我继承了中国大反派的优良传统。于是我用手机当电筒开始盘查。

40分钟过去了,我被一次次折磨,当我看到墙上有一黑点儿时,我无比兴奋,然后强忍住心中的喜悦,蹑手蹑脚的走过去,原来是不知哪孙子抹的鼻屎。总之,我精疲力尽,气血两亏,最后体力不支倒在床上昏睡过去。

凌晨六点,我写下了这篇文章,因为我已无法再次睡着,周身的大包让我应接不暇。我数了一下,大于等于16个,最过分的是还有一个在脸上。在人脸上吸血的野兽最屌,即便被打死也让杀死自己的人抽自己一大嘴巴。每个包上都像有一只蚂蚁在爬,这个比喻让我想起了达克宁拴,我无法心平气和,我恨不得捏起一个包用小刀将它割掉,我当真有这个冲动,但我没有小刀。我亲爱的同学们依旧安稳的睡着,我一个人承受了他们所有人的痛苦,不过我已经习惯了,有我在的空间里别人总能睡个安稳觉,历来如此。因为我的血有营养,味道好,小野兽会指着我说:“妈妈我要喝,那孙子的血。”

这时我正等待着营业时间的到来,我要去华堂,买花露水,买风油精,买蚊香,买苍蝇拍,买电苍蝇拍,买板儿砖,买菜刀,买倚天剑,买暴雨梨花针,买化骨散,买含笑半步跌,买甲,买沙鹰,买狙,买两颗闪雷,买一颗炸雷,买一颗烟儿雷,买一孙悟空,再让他搭给我一金箍棒。

啊!!!我一定要报仇!!!

5月3日

吃早点

早上八点半,我朦朦胧胧的从自习室走出,整夜的突击复习让我已经分不出脚下踩的是草还是水泥,一个人漫步在西直门的大街上,看着周围一个个忙碌的身影,心想大概我早晚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吧,我不知道命运的沙漏还有多少时间便会将青春的那一半倒光,而从那一刹那起,清晨漫步便只能活在我的回忆中了,人的一生中有多少次省略号,或者不如说我还能有多少次在省略号的沉默中静静的呼吸,在自己的玻璃樽中享受暂时的安逸。我想没多少次了。

我不知不觉地又走到了每天都会光顾的早点摊,那条路对我来说似乎称作传送带更合适,每当我踏上传送带的一端,到达另一端便是唯一的结果。我坐在我最喜欢的木头长凳上,我喜欢它因为它是木头的,拿起放下咯噔噔的响,而不是其他地方那种敷衍的塑料。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上面的时候会有一种淡淡的亲切感,也许它像我童年时骑的小木马吧。我想勤劳的老爷爷和老奶奶打了个招呼,他们乐呵呵冲我点头,我知道这是在跟我说:来啦,吃点什么?我也冲他们点点头,慵懒的和老爷爷说:一样。

这两个字会给老爷爷的工作附加上一份忙碌和一份关爱,我每天早上去那里吃早点是享受,而他们和我聊天则是消遣,就是这样近似和谐的精神交流使每天在这里的停顿的20分钟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十六分休止符。我在这个空当会大口的呼吸,拼命的晒太阳,以免错过上帝无私的赐予。谢谢上帝给我们空气和阳光,谢谢老爷爷给我混沌和蒸饺。

两分钟后,一碗热腾腾的混沌,和一屉蒸饺端到了我的面前,和往常一样,混沌清汤,上面飘着少许小虾米和香菜,吹一吹水面,波澜巨浪,虾米号和香菜号统统沉如海底,成为我即将捞起的宝藏。随着第一口汤的流入,暖意便开始在我为中囤积,那种蓄势待发总会勾起我贪婪的食欲。或许这种淡淡的汤,只适合精神萎靡的我的萎靡的味觉,而咸软的混沌会将闲散游荡的某种东西压入心中。或许当真存在一支镇魂的歌,但我肯定的是的确存在一晚镇魂的汤。笼屉中的蒸饺像很多大白胖子,烫得干干净净的等着自己本质的升华----从填充笼屉到填充我的胃,君子好成人之美,于是我拿起筷子满足了所有人的愿望,通常吃到最后一个我才想起要细细的品一下味道,每天的味道都会有细微的差异,就想我每次走过楼下的面包房闻到味道的都不同,因为不同数量不同种类的原料每天都在制造出独一无二的香味。

我边吃边和老爷爷聊着,他几乎每天早上都会自豪的跟我说他是旗人,然后问我知不知道谁最精通吃喝玩乐,我假装说不知道,然后他眯着眼神秘的跟我说:就是我们旗人!把自己填满之后,我晃晃悠悠的走着回学校的路,我将沙漏翻了过来,我将自己抛入人群,我将早饭当作前一天的结束,我将消化当作新一天的开始。

酒吧3-7

酒吧3

死亡是一种态度,是一种美。一片黄叶在凌厉寒风中不幸陨落,你可否听到了它凄美的歌唱,歌唱自己直面死亡时的洒脱,歌唱自己一生在阳光下的积聚换来一次漫天飞舞。这是命运的嘲弄,是不可抗拒的结局,既然不能左右,那便坦然接受吧,接受死亡并唤醒死亡的魅力。

酒吧3,夜幕中的死亡之所,像一把尖刀静静地矗立在萧瑟飞雪中等待猎物的到来,xx酒将刀锋洗刷过千遍,白刃冷笑着看着周围的尸体,它在鲜血中永恒,它不屑于在大地表面刻下自己的名字,因为那会被灰尘覆盖,它要将名字刻在风中,让狂风刺入人们的骨髓。

酒吧3,鬼魅,空灵,那里的人们歌颂死亡,他们并不是邪教徒,他们只是在标榜自己的勇气,树起自己的千疮百孔的战旗,像残缺的生命宣战,向不公的命运宣战,向上帝宣战。

尽管命运的铁锤将他们敲击的体无完肤,他们依然站立着迎接下一轮攻击,他们在自己的身上划出一道道血迹,这不是自虐,而是示威,是蔑视,他们用行动质问那些充满狼子野心企并图夺取他们生存权利的禽兽们:你们还有什么新鲜的?

这就是酒吧3,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听着音乐甩起你的头吧,向你的懦弱的内心发起挑战,向你屈辱的历史发起挑战,当你被这里的气氛席卷之后,你不会再留恋任何迪厅,任何ktv,那是孩子去的地方,而这里是战士来的地方。这里会将所有压抑一扫而空,只要你随着音乐甩起头,将压抑在心底的任何东西甩出来,就甩在你自己的面前。

身处风暴的中心举起酒杯,毫无畏惧的自斟自饮,这是你内心的风暴,你就是风暴的制造者,你看着你的老板被卷进风暴,你看着你的情敌被卷进风暴,你看着让你情绪亮起红灯的一切被卷进风暴,然后抛到天空,从此人间蒸发。是的,今晚之后你还要面对他们,但他们已经被摘掉了不可战胜的标签。

你是否曾经觉得自己可以飞,但当自己满怀信心从高处跳下时结果却是严重扭伤,你是否曾经觉得自己长出了翅膀,但当自己在黑暗中摸索后背时结果却仍旧是一堆脂肪。并不是你思维混乱,只是处境错位而已。因为你没有在这里,因为只有这里才可以让你飞起来,才可以让你长出翅膀。

从月亮上滴下了xx酒,从太阳上滴下了xx酒,黑暗还是光明,寒冷还是炙热任你随意选择。

 

酒吧4

那一夜我们喝了很多酒,直到意识解体,那一夜我们抽了很多烟,直到肺被染成黑,那一夜我被音乐灌满,直到头晕目眩,那一夜我们相识在酒吧4

那里是音乐的国度,我彻夜摇摆,那里是美酒的天堂,我彻夜狂饮,当意识支撑我脆弱的身体时,我知道自己是那样虚弱,当意识被酒精替代时,我像只发情期的山羊。这是本我的激活,这是超我的崩溃,最原始的欲望驱动了我的身体,也驱动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身体,狂欢夜,我们纵情跳舞。没有谁能比那时的我们更放纵,我们将体内封印已久的自由困兽唤醒,它在命运的铁笼中已经近乎癫狂,酒精和音乐是钥匙,我开启了铁笼的重重枷锁,在那一刹那,猛兽出笼,瞬间将懦弱撕裂,我开始进入幻境,我身为一名战士,我周身炸药,冲进敌人腹地,随着一身巨响,我的身躯驾驭着直冲霄汉的蘑菇云飞到了上帝身边,我问他,我是不是已经死了,他告诉我,不,你重获新生。

很多年前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有一只凤凰,翅展千丈,驭风而行,它拥有烈火一般颜色的翅膀,他的名字叫做烦恼凤,但在那个没有烦恼的伊甸园中,它毫无作为,每天享受飞翔的洒脱,但造物主开始怀疑烦恼凤的多余,于是将它贬入炼狱,那是一处有火的监狱,大多数人死后都会下去的地方!在那里将会忍受极度的痛苦。那剧烈的痛楚,使在那恐怖的烈焰中一分钟,就好像一世纪。优秀的神学家,圣多默阿基那(St. Thomas Aquinas)说过,炼狱的火好比地狱的火一样的猛烈。轻触炼火要比世上任何的痛苦难受!最杰出的圣师,圣奥思定(St. Augustine),曾经教导过说,灵魂获准升天堂这前,是要为所犯的过失而被净化的。人死后,用来洁净灵魂的炼火,是比任何在世上的痛苦更深切,更怕人的。活人是从未见过,从未感觉过,亦没法想像的:圣师又说:虽然这火是为了洗涤和净化灵魂的,它仍然是比我们在世上所能忍受的痛楚更为剧烈。

烦恼凤开始承载着无数痛苦往来于天地之间,它先将烦恼收集,置于自己周身,然后在天际高速飞行,直到自己燃烧,将自己所背负的烦恼化为灰烬,而它自己也同样逃脱不了焚烧的命运,但它不会死,它化作巨卵,滞留在它的尸骨中心,直到下一次涅磐,然后重复着之前的工作。

烦恼凤只是传说,但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底,或许可以这样说,烦恼凤的存在方式因人而异,这也就是为什么每个人的排忧解难的方法各不相同,忘了以前曾在那里听说过,眼、耳、鼻、舌、身、意是人的六根,再加上好、恶、平!各自又有清静与污染,正是一世三十六烦恼。面对这种诡异的巧合见仁见智。

话题似乎跑的太远,从酒吧4出来3个小时后依然神志恍惚的我有太多故事想为你讲述,他们在我的脑子里冲撞,虽然恍惚,但我知道我现在十分安详,我似乎摸到了‘无’的境界,又似乎什么也摸不到。总之我享受着醉意的安抚,任由它将我带向那个虚无缥缈的川流之中,我沐浴着清泉,无比冷静,现在的我知道了哪里是我的归属。我渴望再次回到酒吧4,让那里的音乐和酒精再次将我的烦恼凤唤醒。

 

酒吧5

人之不如意十有八九,这是孙中山说的,显然他从没去过酒吧,至少他从未在那里豪饮(孙大人,对不起哈,揭你的短了)。

酒吧5,充斥着快乐和旋律的美妙仙境,美女,美酒,美男子(这词太糗了),这是构成快乐基本元素,我并不龌龊,也并不色情,我实实在在,我只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这没有过错。

有一天夜晚,我在地铁里听着MetallicaJump in the fire,突然想放声歌唱,于是我就唱了,我开始小声哼着我听的曲目,然后声音不自觉地开始放大,直到我身边的人都不胜惶恐的离我远去,我看着他们的表情暗自发笑,从他们看我的眼神我知道他们认为我必属异类,但我觉得他们才真正可怜,因为不懂放纵的人便没有享受快乐的资格。“接下来给大家带来一首MC hot-dog的十三号天使”。当我唱到“钱越多就随你搞的时候”连背着音箱乞讨的丐帮帮众也不往我这边走了。那个背着音箱的男人用恐惧的眼神看着我,紧攥着手中赚钱的饭盒,另一只手领着那个脏兮兮的孩子,在到站后飞速下车,在对面的站台等车,而且不时还回头张望,我想那是看我又有没有追来,难道他觉得我的歌喉太过动人,怕我加入丐帮抢了他的饭碗?嗯!一定是这样!

有人说我癫狂,有人说我下流,有人说我哗众取宠,but I do not care.引一句sum41的歌词,when we all fall down ,who will take the blameWe will take!

就是这样的感觉,I feel better.我欢欣鼓舞的下了地铁,身后留下了一张张释然的面容,我知道他们在想:疯子终于走了。也许还会有一两个同情心极强的人感叹令我精神失常的不幸经历,但他们永远不会了解,情绪所致的放声歌唱的快感。En... I feel so high!

如果你不幸生得腼腆,那对这种行为的畏惧便并非你的过错,你只是怯于表达罢了,我并不期望所有人都像我一样,拿着世界岂不是变成了ktv

不过,现在,有一个地方---酒吧5,在那里你能肆无忌惮的放声歌唱,你不会担心自己的声音被别人听见,只会烦恼自己的声音太过纤柔而让自己都无法听到,有些人似乎动了去ktv的念头,现在我不做表态,毕竟两个地方根本没有可比性,至少在我来讲,我一定不会选择去那个小小的昏暗房间对着枯燥的荧光屏目光呆滞的看着歌词唱既定的旋律,那太过压抑,太过保守,那里没有尖叫声,没有咆哮声,没有底鼓的轰鸣,没有过载的厉兵秣马,也就没有快乐,不论朋克还是金属,谁会在乎那些争斗的历史,谁会将美妙的音乐鄙视,反正我不会,我喜欢的就是好的,我不喜欢的就是烂的,所以我来到了酒吧5,在这里度过漫漫长夜。

 

酒吧6

一把吉他,一个人,六根弦,两只手。随着手指抚动琴弦,仿佛水落银盘般的声音,手中握着一杯xx酒自斟自饮,任清脆的音乐流入耳朵,这就是酒吧6的民谣之夜。

这里忧郁、宁静、只有如水波涌动般的音乐在四处游走,幽幽絮絮的舞台灯光下,吉他手握着那木琴尤持挚宝,纤细的手指上下浮动好像在抚摸着爱人睡去,略带沙哑的颗粒般的声线,不紧不慢的唱出飘摇旋律,我闭上眼,仿佛身处深秋午后,我似乎闻到了枯草落叶的气息,细细品一口xx酒,让它穿过身体,一股暖意充盈全身,我在瞬间融化了,像放在我前边的蜡烛一般,我想这大概就叫做释然吧。

民谣吉他与众不同的声音让我想起了刚入大学的日子,每天百无聊赖,在阳台上抱着吉他随意弹拨,弹累了就起身看看楼下经过的姑娘,我很怀念那段淡雅的生活,但工作之后我却再没有过当时的心境,即便是在阳台上抱着吉他,也根本无法再将那时的意境重现,我不知为什么,只当丢失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但今天那种感觉重新装载,润物细无声的渗入了我的心。我说记忆是一瓶酒,当时经历的时候是在酿酒,美好的回忆当然就是好酒,而峥嵘的岁月必然就是烈酒,这瓶酒在你的心头存放,和其他就混在一起,但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找不到它了,他被埋没在巨大的酒窖中,虽然你记得它的芳香,你却无法从这所有回忆之酒的浓香中分辨出它的味道。直到一天,一段旋律,一段riff,将你领到它的跟前,你发现它早已尘封。你拂去尘土拔出木塞,然后,品,它已经不是原先你记得的味道,而变成了真正的醇香。

酒吧6,民谣之夜,绝不会让你的头脑成为回忆之塚,决不会让任何醇香化为灰烬。

 

酒吧7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我相信这是远古时代的朋克精神的萌芽。

朋克精神告诉我:不喜欢的就拆。

我有几个朋友,几个很另类的朋友,用北京话说就是:混、拙、闷、愣。我私下对他们的评价就是:这孙子比较“朋”。朋克的眼睛一般很毒辣,基本没什么能看在眼里的,而且只要看不过眼的通常会拆掉,这令很多人畏惧朋克,觉得朋克=流氓。甚至一些朋克自己也这么认为,对于这种自暴自弃的朋克,我无言以劝,因为从何种角度理解朋克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我始终觉得朋克并不是流氓,他们只是一群懒得适应新环境便尝试去令新环境适应自己的人。或者说是一群看什么不爽都会拆掉的人。

酒吧7,朋克在这里,于是叛逆也就在这里。

这里的人是叛逆的,这里的酒是叛逆的,这里的音乐也是叛逆的。但这里没有太多不爽,因为这里的人是因为喜欢才来,这里的音乐会把看不惯他们的人赶走,这也许有些自我,也许太过偏激,但对于喝酒听歌这样惬意的事情为什么要顾及别人的感受呢?根本没有必要,自己喜欢就好。

酒吧7,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活的自由自在,自由就是这里的主题,这里的法律就是:一定要做你想做的,做出违背自我内心行为的人会被驱逐出境,或者那些人自己根本就会无地自容,这就是朋克,会对讨厌的东西喊:fuck。并竖起中指。

众所周知李白喜好喝酒,毕竟古人一旦有了生不逢时的感叹时,必先想到喝酒。以酒浇愁,苦中作乐。于是便有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样的诗句。我很崇拜李白,他的诗句和人生吸引了我,字里行间溢出的永不妥协的气质引起了我内心的巨大共鸣。我相信李白的血液至少有400cc朋克的气质在流动。

酒吧7,朋克根据地,那里的人用嘈杂的设备奏响生命的狂想曲,用直白的歌词疏通心中的堵塞,不喜欢就拆的思想渗透着每一个人、每一只手、每一把琴。他们虽然狂躁但他们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许你听不清他们的歌词,因为他们唱得很模糊,就像你心中的反叛精神一样模糊,根本没有什么明确的界定,他们的字典里没有‘边界线’这个词汇,任何事情都是可以改变的,就像我们伟大的毛主席说过的:造反有理。

朋克本身便不需要过多沉重,过多悲伤,面对生命中的重重阻碍,快乐的速度是1288。用朋克的三和弦过滤掉烦恼,忘掉工作的压力,忘掉婚姻的束缚,忘掉体重的负担,忘掉老板的责难,忘掉勾心斗角的疲累。简简单单的活着有时比什么都重要。

灌上几杯xx酒,跟着音乐用脚打几下拍子,然后举起酒杯再为朋克精神干一杯,酒吧7的简单会让人感动。

为了这篇文章的节奏更加紧凑,我决定用诗句结尾。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